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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~感情舊帳本,愈翻愈難堪 /吳淡如~☆

已經逝去的感情,只拿甜蜜的來回味就好,真要翻起舊帳,除了把彼此搞得難堪不已之外,對現在和未來,都沒有任何意義。
感情中的舊帳,都是愈翻愈難堪的。
客運公司的女老闆,被已經離婚的丈夫揭發:她在離婚前即有外遇。前夫認為,如果不是那個比他有權有勢的「有婦之夫」,他們現在應該還擁有幸福的婚姻。
他並公開了前妻與那個男人的親密合照,及藏在她筆記本中的種種證據(其實,從法律觀點看來,以上證據力都不足夠,不能夠當成通姦證明),背後的動機,他說,不是為了要錢,而是為了一口氣。
女董事長否認她有外遇,召開記者會,控訴:每一個成功的女人背後,一定有一個可惡的男人(男方後來又把此控訴改為:每一個成功的女人背後,都有很多男人。藉以諷刺她情史豐富)。她還聲淚俱下地指控,當初如果不是前夫強暴她,她不會嫁給他,而且在婚姻過程中,她也遭到家暴對待。
女老闆是個有魄力的女人,白手起家開創她的江山,很值得敬佩;前夫是個資深員警,向來被公認為是一個認真負責、奉公守法的好員警。在他們的專業範圍內,兩人都是可信賴的人,但在翻感情的舊帳本時,都變成一個可能說謊的人。
在我看來,兩人相互間的指控都未必真實。我們每個人都會在憤怒、被逼到「狗急跳牆」時,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說辭,甚至還會有篡改記憶的能力,自動抹殺過去對方所有的好處,只選擇他的壞處來說,用極其誇張的說法,把他形容成一個青面獠牙的怪獸。
於是,明明是共同度過的過程,雙方對於過去的回憶與認知,差異卻愈來愈大。甚至,對於明明應該有客觀資料的事情,也都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角度說起謊來。
兩人對離婚後金錢往來的說辭,也大相徑庭,女的說,她給了他兩億,男的說,他一毛也沒拿到。
這種狀況,在所有不太和平分手的情人、非兩願離婚的伴侶身上都會看到。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兩人都在憤怒之中,很不理性地將「兩個人的事」變成「大家的事」,想要討個「公道」。
感情沒有了,有公道有什麼用呢?不過是互相殺傷、讓別人看好戲而已。女方損傷名譽,而男方也氣到精神難負荷,住進身心病房。
其實,既已離婚或分手,對雙方最好的方式只有一條,就是將過去種種一筆勾銷,管他誰對不起誰。過去的付出,都是經濟學上的「沉沒成本」,也就是只對過去有意義,對現在和未來再也沒有影響的成本。反正討不回來,就不要再拿來回味。
對於逝去的感情,我們最好有選擇性地記憶,只拿甜蜜的來回味就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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