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本文出自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6JocOyeRExvkofdcEaGr/article?mid=1641&prev=1642&l=a&fid=18 網絡轉發,如有侵權,敬請告知刪除!
襪子穿太久變硬發熱衣ti4philliqruc
用藥時須知
用藥時須知
健康用藥常識,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又美麗
一、用藥時須知,首先先看清楚是內服或外用。(一) 內服1. 確認服用方法:是整粒吞服、咬碎、用含的、或加水稀釋…等。2. 不同種類或作用不一樣的藥品服用的方法可能就不一樣。(二) 外用1. 確認使用部位:是皮膚、眼、耳、鼻、直腸、陰道或者是吸入用。2. 另外要注意的是,不一定長得像膠囊或是錠劑的藥品就是口服使用。二、使用外用藥之注意事項(一) 外用藥品雖然不是以內服的方式使用,但是若使用不正確一樣也會危害健康,所以還是要注意用藥安全,在使用前必須看清楚藥品的使用方法。(二) 小心閱讀藥品標籤,注意藥品劑量、性質、功效、禁忌與副作用。(三) 在使用藥品前要先清洗雙手並擦乾,以免給藥時造成藥品污染或潮解。(四) 需冷藏的藥品除了少數必須在低溫下才能成形的藥品(例如:栓劑),外用藥在給藥前可等藥品回復到室溫左右才使用(例如:耳滴劑)。(五) 懸浮液劑在使用前應先充分振搖。(六) 藥品要收藏妥當,最好放在藥箱內。(七) 有蓋子的容器,使用後需蓋緊。(八) 除非有特別指示,所有外用藥應貯存在陰涼乾燥處。(九) 切勿使用已變色或過期的藥水。眼藥水在開瓶一個月後,藥水即使還沒用完,也應該要丟掉。(十) 用藥後如果有不良反應發生,應該立刻停止用藥,並儘速就醫。(十一) 注意不要使用別人的藥品,以防止不當的使用或造成病菌傳播,病徵相似並不代表是同一種疾病。三、什麼時候用藥?(一) 服藥的時間間隔1. 依藥品不同的性質及不同的使用目的,會有不同的服藥時間間隔,例如:(1) 飯前服用與飯後服用。(2) 一天三(四)次與每八(六)小時一次。(3) 一天一次、二次。2. 目的:使藥品的吸收更好、更快或減少不舒服的感覺。(二) 飯前服用與飯後服用1. 飯前:一般是指空腹。(1) 時間:空腹一般是指飯前一小時,或飯後二小時;某些藥品會特別指定飯前幾分鐘。(2) 適合食物會影響藥品吸收、胃腸刺激性小的藥品。(3) 但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是:不要為了要遵守空腹服藥之建議時間(飯前一小時,飯後二小時)而忘了服藥。2. 飯後:指和食物一起服用。(1) 時間:飯後一小時內或與食物一起服用。(2) 可藉食物幫助藥物吸收,或減少腸胃刺激。(三) 一天四次與每六小時一次1. 不同目的:(1) 一天四次:症狀治療(例如:普拿疼)。
(2) 每六小時一次:有些藥品希望可以維持固定的血中濃度,則這些藥品會較強調要以每幾小時一次之較固定的時間來服藥(例如:抗生素)。
(3) 每六小時一次,建議給藥時間為5am、11am、5pm、11pm或6am 、12am、6pm、12pm。(4) 每八小時一次,建議給藥時間為5am、1pm、9pm或6am、2pm、10pm。2.但要注意的是,不要為了要遵守一定要在幾點吃藥,到最後反而忘了吃藥;可以用自己容易記得的時間來服藥(例如:三餐飯後加睡前)。(四) 一天一次1. 任一固定時間:選擇一個自己習慣、方便且不容易忘記的時間。2. 適合早晨:利尿劑、興奮劑。3. 適合睡前:鎮靜安眠劑。(五) 忘了服藥怎麼辦?1. 症狀緩解的藥品:忘了服藥沒有關係(例如:止痛劑、鎮咳劑)。
2. 治療或預防用的藥品:( 例如﹕高血壓、糖尿病用藥 ) (1) 若在短時間內想起,則立即服用。(2) 若已經接近下次服藥時間(指超過兩次服藥時間的中點),則跳過不用,下次恢復正常時間服藥;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,在下次用藥時服用正常藥量,除非有醫師特別指示,否則不要使用雙倍的量。
藥品的效期與保存一、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(一) 製造日期(Mfd.),有效期限(Exp.): 1. 不同的藥品可能有不同有效期限。2. 日期的表示方法有很多種,例如:月/日/年或日/月/年。(二) 批號(Batch No.):與藥品的追蹤品管及安全性有關。(三) 原包裝與分包裝:1. 以原包裝保存的藥品保存期限較長。2. 藥品分包後的保存期限會較短。(四) 未超過有效期限不保證完好:例如:藥品的包裝不完整。(五) 看、聞:1. 須查看外觀是否有變色、長黴或長斑。2. 聞聞看有無異味。3. 如有上述異狀,就表示藥品已經變質了,即使還沒超過有效期限,也應該丟棄不可使用。(六) 藥品原包裝上均會有製造日期、有效期限及批號的標示,在拿到藥品時要注意這些資訊。二、藥品的保存-正確的貯存條件(一) 避光。(二) 避熱。(三) 防潮。三、藥品的保存-貯存原則(一) 以藥品原包裝來保存藥品。(二) 內服藥與外用藥品分開貯存。(三) 保留原包裝及說明書(易於辨識、參考)。(四) 將藥品連原包裝置於密閉容器中儲存。(五) 玻璃容器比塑膠袋好。(六) 不同藥不要混雜在一起。(七) 保留有效日期、用法及用量的相關資料。(八) 丟棄不確定的藥品。四、須要冷藏的藥品(2-8℃) (一) 部分糖漿劑:1. 加水前的乾粉不須冷藏。2. 加水後冷藏可放三天到二週不等,還是要參閱每個藥品的說明書。(二) 生物製劑(例如:疫苗)。(三) 部分眼藥。(四) 部分栓(塞)劑。(五) 冷藏和冷凍不一樣。(六) 要冷藏的藥品不可放在冷凍層,不須冷藏的藥品不要冷藏,以免反而對藥品造成破壞。 本資訊僅作教育性參考,倘有任何問題請即時洽詢各醫療院所,以獲最佳治療,免於耽誤病情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owsdd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