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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書表白、三帖
我企圖在部落格找到答案,卻發現滿地荒漠黃沙,他們從部落格的那一端殺到這一端,用「情與愛」、「性與慾」鋪陳為戰場,想像這裡的男男女女如千軍萬馬,在砲聲隆隆中,用血水與屍臭填滿人肉戰體,用文字編排組合,使整個部落格臭氣沖天。
結果是令人失望的。
「愛情」這兩個字,我始終弄不清其中的感情因素,若不去?發熱衣紡織◎R不必用情,只用「喜歡」或許來得貼切。喜歡,可以不用過於激情,也不須瘋狂尖叫到至死不渝,甚至可以搞搞曖昧也無所謂。
這樣的喜歡,反而純粹,沒有負擔。而那些一直教女人啊──妳必須幹什麼?做什麼?要什麼?會什麼?給什麼?為什麼?的狗屁東西,只會一步一步誘惑著女人走入愛情的斷頭台,添加女人美麗與哀愁的憑弔。
曾經,我 發熱衣太貴該是名情聖。
要不,也應是情聖中的第一流男人。
第一流的男人會雄糾糾氣昂昂,叫女人脫光衣服!第二流的男人會臉不紅氣不喘,求女人脫光衣服!第三流男人!不算男人,他充其量只是隻「雄性動物」,他──嘴賤賤鳥仙仙,看女人脫光衣服!
東漢時人喜批評人物,以為張良是「英」,項羽為「雄」,諸不知,那大漢開國皇帝劉邦才是兩者兼 發熱衣商機備的「英雄」
所謂「英雄所見略同」,意思是,英雄所看見的都是美麗尊貴的女人,自古英雄配美人,不會是王八配綠豆!
第一流的男人,才能孕育出第一流的情聖,這才附和女人的期待與需求,除此之外,女人──妳
別無他求。
英國的女詩人,寫她愛的境界是「靈」魂所能到達的「高、廣、深」,而我只想體會其中的「深」,用來愛人是?發熱衣代言人@種什麼味道。
所謂「愛到深處無怨尤」,就是這個道理吧!愛情的味道,從「靈」到「肉」也只能深入淺出,才能明白各中的滋味。
「愛」需要什麼境界?除靈魂所能及的「高」和「廣」,也需肉體才能及的「深」來配合,這才算完整的愛情。
我對愛情的態度,是「高漲滿淫」、「廣結善緣」、「深入淺出」,我絕不在乎別人說我是──色狼。< 發熱衣穿搭 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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