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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的停車位
多走些路,多培養感情
人的腦袋如果不清楚,很容易因小失大。
男女在感情生活中發生的各種紛爭,其實都輕細如鴻毛。
停車位就是個很好的例子。
我在台北之音開了叩應單元,請大家舉例談日常生活爭端,赫然發現都會男女的紛爭與停車有很大的關係。
有一位女子說明了她最常與男友發生的爭吵:「每一次開車找停車位的時候,我的火氣就來了,好不容易看到一個停車位,我說,我要下去幫他佔位子,等他開過來停,他就說不要,好啦,等他繞到原地之後,車位早就給人家佔走了,我們只好再繞好幾圈,停得遠遠的……為了停車位,我們吵了好多年,就是遲遲沒辦法溝通。」
我想這個男人是滿體貼女友的,而且很遵守交通安全,並不想「霸王硬上弓」的佔停車位,其實是個好男友;我沒有給她任何建議,繼續接下一通callin電話。
是個很激動的男士打來的,他說,他實在沒辦法跟已經認識很久的女友求婚,也和交通有關:「女人什麼都要管,煩死了,她們難道不知道,車子是男人的小老婆嗎?為什麼在車上還要指揮男人?為了找停車位,我們也常在車上吵架,現在我們兩個人終於保持距離,以策安全啦!」
我忍不住笑道:「老實說,當男人在找停車位時,我是一句話也不說的。」
即使停遠了點,也沒關係,總比到拖吊場找車、被罰錢的風險好多了。
那是對優良駕駛人的一種尊重,何況,每一次在停車時,我對於預先下車在空停車位上佇立,等著男人把車開過來停的「路霸型」女人,總有一種同情。
「如果女人都這麼明理就好了,」這位可能正在和女友吵架的男子很幽默:「大事還是應該由男人決定的嘛!」我附和:「沒錯,像停車這樣的『大事』,確實應該讓開車的男人自己決定……」
所謂尊重,不是一味的要對方鉅細靡遺的參照自己的想法。
在「其實沒什麼影響」的狀況下,保持緘默,接受對方的決定權,是愛情中必須遵守的交通秩序。
否則,貪小失大,有些人本來可以幸福而悠閒,偏偏就是有好日子過不肯過。
「我很有感觸……」又有一通電話打了進來,是個語氣有點「衰」的男子:「我有時只是遵守規則,把車位停遠了幾百公尺,而我的前任女友竟然可以在三更半夜打電話為了這件事,吵到不讓睡覺……」
我只知道,有個法則是不變的,貪小,必然失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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